公共藝術品=偶像崇拜嗎?既為公共藝術品就不是偶像,藝術品的陳列不應該跟偶像崇拜畫上等號!
回顧基督教藝術史中,西元五世紀是一個重要的分界點。五世紀之前的基督教藝術重視寫實,也許與希臘、羅馬的『自然主義』有關;但是在五世紀之後,漸漸成『抽象化』-壓抑人體、不自然的頭髮與衣褶線條,些許浮感的站姿,這一方面是教會漸漸強調『神性』特質所致,當然『反圖像運動』(Iconoclasm)也有關。
所謂『反圖像運動』,簡單地說,皇帝與東方教區的主教堅持反對偶像崇拜,不但反對聖像描繪,甚至主張所有宗教藝術都應以『抽象象徵』手法為之。西方教區的主教們則提倡聖像描繪,認為那有助於文盲理解基督教精神。爭論的因由除了信仰的意識型態差異之外,也隱含了教會與宮廷的鬥爭,以及西方教會在蠻族統治下與東方的文化差異。-以上詳見真理大學蔡維民教授著『基督教藝術研究。』
再仔細研究基督教藝術在文藝復興的前後,也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分水嶺,尤其在文藝復興三傑達文西,米開朗基羅和拉菲爾的師承創造之下,將基督教的精髓已經完全藝術化,成為藝術的主流,並進一步成為現代藝術的根基。『反圖像運動』古今中外皆有之,那只是藝術史上的一小部份而已。
1998年奇美文化基金會在台北的故宮博物館舉行『傳奇之美-女人頌』。除了『聖經中的女人』外,尚有『女人肖像』、『神話中的女人』、『藝術家眼中的女人』和『文學或寓言中的女人』,轟動一時。如今,基金會將其館藏的『林默娘少女雕像』捐贈給台南市政府,設置於安平港坪公園內,我相信基金會的捐贈動機是出自愛台灣的這片土地,所以把最好的藝術品用來裝飾在這片土地上,這是值得拍掌叫好的。
幾年前,台灣的民間團體曾經大力推行『銅像掃除運動』將大街小巷的蔣公銅像盡數清除。低格調的英雄崇拜變成泛濫的偶像崇拜,本來就是不應該有的事。在一個多元的民主社會裡,『莫名神明』(Unknown God)本來就不應該有那種人為的、粗糙的造神運動。
教會牧長有人反對在安平公園設置『林默娘少女雕像』是可以解的,也是『反圖像運動』的效應。他們深怕女性形象的圖像成為傳統崇拜偶像-媽祖的替身。站在基督教會的立場或許是正確的,但是多慮了!台南市政府應該與奇美基金會周密計劃;奇美基金會也一定不會默許這般呈現中國傳統女性,純潔素雅的雕像變成『默娘姑姑』讓人模拜吧!
看了貴報的頭條新聞,我以家住淡水小鎮為榮。在淡水老街和真理街交叉的小廣場上豎立一座黑色銅像,記念馬偕博士在北台灣淡水開始他的世紀宣教,人稱『黑面鬍鬚』,無人不知、無人不暁,很多外地遊客都在銅像前照相留念。這樣的公共藝術品不只沒有引起任何偶像崇拜,尚且做了藝術品陳列的最好示範。淡水還有兩座記念銅像,分別為本土音樂大師江文也和樂善好施的士紳施乾豎立銅像。淡水小鎮的人對他們的善行義舉,深以為榮,引以為傲。
淡水人能,台南人也能!愛台灣這片土地就要把我們最好的藝術品秀出來,和國人分享。我們不要政治,也不要宗教,只要把這片土地裝扮成更有內涵的『美麗島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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